離婚財產分配 ,贍養費,分身家教學
離婚的財產分配被認為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,這涉及到物業分配和贍養費。如果是因一方當事人出軌,跟和平離婚的財產分配有什麼區別?是根據什麼財產分配原則?此文幫您解柝。
離婚分身家
俗稱的「分身家」,即提出離婚後,如果雙方能夠就財務安排達成一致,則無需上法庭。但是,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則應尋求各自的律師協助處理財產分配問題。
離婚財產分配的範圍有哪些?
在夫妻之間的資產分配中,除了夫妻共同擁有的資產,如婚姻期間購得的資產、財產,或雙方繼承的資產外,還要考慮雙方的財務狀況,包括資產,如股票、銀行儲蓄、保險或基金等;未償還債務、工作收入、日常開支等。
離婚人仕或許會擔心,其中一方在婚前擁有的資產在離婚後會被不公平地分配。例如其中的一方在婚前已經擁有一所物業,由於法律假定兩人在婚姻期間共同支付家庭費用,並共同積累資產,因此法院一般將財產視為共同使用或管理的資產。
在香港很多夫妻靠父母買房,父母為孩子支付首期,甚至是房價。如離婚夫婦的父母有意追討,須出示借據,以證明該物業不是贈送的禮物。
分身家和贍養費有什麼區別?
贍養費通常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,以確保雙方的原本生活水平不受離婚的影響。另外,要求贍養費的一方會獲得經濟保障,申索人可以同時申請財產分配和贍養費,兩者之間不存在衝突。
離婚後財產分每人一半?
有些人對分身家的理解是女方分男方的身家,或者男方應該支付贍養費,這是個誤解。法院將會平等對待離婚雙方,平均分配財產。但根據《婚姻法律程式與財產條例》,法院在處理資產分配時會考慮幾個因素:
1)雙方的賺錢能力、未來收入、財產和其他經濟來源
2)雙方現在或未來可能面臨的經濟需求、負擔和責任
3)離婚前的生活水平
4)雙方的年齡和婚齡。
5) 任何一方有身體或精神殘疾
6)雙方對家庭福利的貢獻,包括對家庭或家人的照顧。
7) 如屬於離婚或婚姻無效的法律程序的情況下,雙方將被考慮
將失去的利益,例如養老金、保險等。
除了以上官方因素外,還會考慮婚姻的長短、兩人對家庭的犧牲和貢獻等,綜合考慮以上所有因素後,最終分配比例會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,所以不應該是每個人的一半,大多數時候,財政實力較弱的一方,可以從實力較強的一方獲得財產。
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?
外國夫婦比較流行起草一份婚前協議書,以便在婚姻失敗的情況下預先安排財產分配。雖然香港尚未承認婚前協議的法律效
力,但法官也會將其列為考慮因素之一。